出口美国的纺织服装,标签上必须有这四样
纺织服装进入美国市场,标签不合规轻则被买家退货、要求返工,重则被海关扣货。相关规定主要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执行。
必须标注的内容
1. 纤维成分(Fiber Content)
- 按重量百分比从高到低列出,用纤维的通用名称(如 Cotton、Polyester、Spandex),不能只写商标名
- 例:
60% Cotton, 40% Polyester - 含量低于 5% 的纤维,一般可以标为「其他纤维」,但有特定功能的(比如弹性纤维)通常需要单独标出
2. 原产国(Country of Origin)
- 写明在哪里生产,例如
Made in China - 如果是用进口面料在美国加工,写法有专门的规定
3. 制造商或经销商身份(Identity)
- 公司名称,或者 FTC 核发的注册识别号(RN 号)
4. 护理说明(Care Instructions)
- 由 FTC 的《护理标签规则》(Care Labeling Rule)规定,要写清楚至少一种安全的洗涤或干洗方法,以及必要的警示
- 可以用文字,也可以用 ASTM 标准的护理符号
标签的位置和耐久性
- 服装类通常要缝在领口或显眼位置,并且能经受产品整个使用寿命内的洗涤
- 部分产品(如某些家纺)有不同的位置规定
容易踩的坑
- 成分实测和标签不符:面料批次差异导致成分偏差,要以检测结果为准
- 只写了商标名:比如只写某种品牌纤维名,不写 Spandex
- 护理说明不可执行:写「可机洗」,结果一洗就缩,买家可以依据护理标签规则投诉
- 儿童服装另有要求:还要满足消费品安全委员会(CPSC)对儿童产品的规定(见日用消费品版)
做政府标的特别提醒
美国联邦军方采购的纺织品和服装,受 Berry Amendment 约束,要求美国本土生产;州、市的警察、消防、公共事业部门采购一般没有这项限制,但标签和阻燃等技术要求仍要满足。
参考来源: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《Threading Your Way Through the Labeling Requirements Under the Textile and Wool Acts》;FTC《Care Labeling Rule》(16 CFR Part 423)。